3)119、天生变态(二十四)_快穿之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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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削我,而是出自我那点阴暗的个人爱好。

  因为大脑,我时常渴望暴力,这是一种不能放纵的欲/望,可一味的忍耐只会让这种欲/望愈演愈烈,我需要适当的宣泄,而那些过了线的犯人就是我的猎物。这样一说我好像确实是个连环杀人犯了,只不过我的每个受害者都是变态杀人犯。但我可以发誓,向任何人发誓,我从未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剥夺任何一位杀人犯的性命。那些死在我枪下的犯人总是暴力逃捕,肆意伤害我脆弱的同行,有时还给他们留下永生难忘的阴影。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在他们伤害更多人之前,击毙他们。

  非要说哪里做的和普通警察不一样,大概便是心态,杀死那些犯人没有给我带来任何负疚感,心理变态者是不会因为伤害他人而感到愧疚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纯粹的心理变态,因为我从未伤害无辜的人,但杀死那些罪犯确实没让我觉得愧疚。

  我在警局当顾问是不挑案子的,有什么破什么。但那些比较复杂的案件,最后一般会落到我手里,而那些案子,十有**是一些心理变态犯下的。说来讽刺,这一下便成了两个心理变态者之间的斗智斗勇,不过我还挺沉迷这样的游戏,这是满足我对刺激危险需求的行为方式之一。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我很难寿终正寝了。当然,如果我最后不是在和犯人搏斗的时候死亡,而是因为意外去世,比如不小心跌了一跤后直接去世,希望审稿人能帮我删了这一段,有点丢人。

  心理变态者的数量比你们想象的要多,但程度各有不同,顺带一提,心理变态者往往有些自恋,我也不例外,比如我就认为在我所见过的那些心理变态里,我是最聪明的那个。

  我曾被愚弄过,也曾被耍的团团转,但最终,他们不是被捉拿归案,便是被就地正法,技高一筹的还是我。请允许我为此得意一番。

  但这些家伙真的很擅长蛊惑人。因为脑子有病,做一个好人对我来说本就不容易。再加上查案的过程中,总有变态试图让我陪他们一起下地狱,这份工作做起来真辛苦。

  其实蛊惑人这种事我也擅长,但我不喜欢做这个。比起用微妙的语言去恭维他人,不着痕迹地将人带入自己的节奏,我更喜欢随心所欲地评价他人,大胆发泄自己的不满和失望。显然后者要十分可恨,就连杜风也常常受不了我的刻薄,可这一点缺点好像让我更像个普通人了,共事这么多年也没人货真价实地怀疑过我是个变态。我敏锐的上司曾在一开始察觉到我是个危险人士,可后来被气了太多次,好像把她的理智都气掉了,再也没怀疑过这件事。但我相信,如果有一天我犯错了,走向无法回头的那条路,她肯定能够察觉到。

  光靠毅力去克制自己总是辛苦的,我一直试图从改变大脑的方向来寻求治愈疾病的可能,但事实证明,这不是一个合适的方向。所以我又提出了另一条思路,这是比较学术的东西,这里不再赘述,感兴趣的人可以去翻阅我的科研成果。

  说到这里,我这乱七八糟的一生也有了个概括。希望我的那些朋友们在看到心理变态者很难感受到爱意时不要太失落,或许我对你们的友情无法达到常人对友情定义的应有程度,但你们在我心里真是排得上号的人物。

  尤其是你,杜风。我诚挚地希望你在看过这本书后,还能帮我为最后一个案件结尾。我的书真的需要一个结尾,你知道我有点强迫症。

  宋却的前言写到这里,后面便是更为翔实的生平回忆。

  而杜风没有辜负他的期待,为他最后一个案件填上了一个无比突兀的结尾:

  2039年10月25日,宋却在追捕连环杀人犯秦秋生时牺牲,时年45岁。

  他呀,是个好人走的。

  所有的一切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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