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十七章 纳捐助饷_大明崇祯第一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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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几万,一个商户肯定负担不起,后面就形成了很多商帮,专门负责某些边镇的军需物资供给,这个朝廷也是赞同的。

  这些商帮如果愿意捐钱,官职他有什么给不起的,只要你出的起钱,朕就给得起官,内阁大学士要不要,只要你纳捐一千万两白银,朕给你当三年!

  当然,这个只能想想而已,他也知道没人捐的出一千万两白银。

  不过,他从来就不是吝啬官职的主,想要更大的官是吧,好啊,朕也想要更多的银子,崇祯眉毛一扬,慨然道:“什么职位能让这帮商户心动,光禄寺少卿怎么样,太仆寺少卿怎么样?”

  “噗”,张斌闻言,好悬没有一口血喷出来,当然,他这是激动的,太仆寺虽然废了,那少卿好歹是正四品的朝廷大员啊,光禄寺负责的虽然是酒宴这种杂务,那少卿也是正五品的朝廷大员啊,崇祯还真敢给!

  不过,很好,这个绝对可以有,张斌这次是真激动道:“皇上如果能给出这么高的官职,绝对有商帮愿意捐出五十万两甚至是一百万两。”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给啊。

  崇祯毫不犹豫的点头道:“那行,纳捐五十万两,朕赠他个光禄寺少卿,纳捐一百万两,朕赠他个太仆寺少卿!”

  这家伙,简直太好了,十万大军三年的粮饷绝对不用愁了,他甚至一分钱都不用出,而且,这些纳捐得官的商户肯定会站在他这一边。

  张斌又仔细想了想,干脆谏言道:“皇上,这会儿反正太仆寺也没马可管,光禄寺也没什么酒宴可办,不若我们定下个临时章程,明码标价,将这两个衙门的官员都标上价,刺激商户踊跃纳捐,这样一来,朝廷岂不是又多了个进项?”

  明码标价,买官卖官,这就是典型的昏君奸臣干的事啊!

  当然,张斌肯定不是奸臣,太仆寺和光禄寺这两个衙门这会儿本来就是闲的不能再闲的闲散衙门,太仆寺不说了,草场都卖了,名存实亡。

  光禄寺也差不多,因为光禄寺主管酒宴,崇祯这会儿都穷的叮当响了,还办什么酒宴,十年了,他都没办过一场酒宴,这光禄寺官员等于玩了十年,最多也就负责一下皇宫食材的采购,这家伙,崇祯那叫一个节俭啊,一年到头总共才花十来万两,光禄寺官员那叫一个闲得蛋疼啊。

  再说了,买东西办酒宴这些哪个商户不会,他们就是专门做买卖的,有很多都是开大酒楼的,这点小事对他们来说简直不值一洒,根本就不用担心他们不称职,这些事,他们可比科举考出来的书呆子称职多了。

  崇祯那是名副其实的昏君,他感觉这建议相当好,一个名存实亡的废衙门和一个打杂的小衙门,一年不但不用朝廷负担俸禄,还能带来上百万两的稳定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他稍微想了想,便点头道:“行,你定个章程下来,不过,太仆寺正卿和光禄寺正卿不能卖,虽说这两个衙门都没什么职权,但太仆寺正卿和光禄寺正卿好歹也挂了个三公九卿的名头,可不能让闲杂人等出任。”

  这个自然,三公九卿都卖那就真的荒唐至极,这种事张斌还是不会做的,再说了,就算崇祯想卖,估计也没人买的起,依他这狮子开大口的标准,太仆寺正卿和光禄寺正卿还不得开出五百万两的天价来,谁买的起啊!

  两人又商议了一阵,崇祯朝有名的荒唐律法《纳捐助饷法》就这么诞生了,不过,这律法虽然听上去很荒唐,实际上却一点都不荒唐,因为朝廷缺钱,卖掉两个闲散衙门的闲散职位筹集粮饷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点,崇祯清楚,张斌清楚,朝堂官员也清楚,所以,张斌在第二天早朝提出这个《纳捐助饷法》的时候,虽然有些正直的官员微微皱了皱眉头,但却没一个站出来反对的。

  至于那些贪官污吏就更不用说了,只要不让他们出钱就行,管他什么买官卖官呢,他们都想买官卖官,这《纳捐助饷法》出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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