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二章 巩固根据_抗日之神鹰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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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你这么一说,我们就跟那圣人似的,我们不是圣人,我们就是不折不扣的军人,玩政治我们既不擅长也不喜欢。好了,说点实在的。”陈际帆赶忙制止。

  “是,师长。我认为我们应该在现有的几个县推广法制。咱们已经有了一部《敌后抗日救国条例》,实施得不错,但还远远不够,还应该再增加,比如说针对各地打着各种旗号的各种武装,我们可以搞一个《抗日武装组织法》,规定在本区内所有的抗日武装必须在制定的机构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登记备案,民间团体尚且需要备案,何况武装呢?针对新四军到处发展游击队,到处建政权,我们可以引用国民政府军委会给他们的编制加以限制。”

  限制新四军,打自己娘家人的主意?这有点超过陈际帆的接受范围,不过搞一个《抗日武装组织法》是很有必要的,应该对这些乱七八糟的武装加以管理。

  陈际帆正想着,苏霓虹也补充道:“还有《民兵预备役条例》、《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条例》、《军人家属抚恤条例》等。”

  “立法这说起来容易,可由谁来起草呢?要知道,起草的这些人不仅要有法制知识,还要有丰富的一线调研资料。”陈际帆记得前世立法的那些个委员们都是要下去调研的。

  “师长你忘了,在农村搞宣传工作的都是我们法律系的同学啊,我们已经商量过了,只要师长您同意,我们立马开工拟出草案,然后交与各县参议会通过就可以实施了,只是开始时还是需要军队来保证实施。”苏霓虹似乎兴奋起来。

  “同意,为什么不同意?唉,你们两个倒是表个态啊。”

  胡云峰和钟鼎城也点头表示同意。

  大家分了工,由钟鼎城胡云峰负责起草《抗日武装组织法》和《民兵预备役条例》,其他交由李祥韬他们去做,时间半个月。先拿出草案试行,以后再慢慢修改。陈际帆暂时还不想去碰土地和物权这两条红线,条件还远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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