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七章 为了表达心意而行动_人在原神,我真的不是无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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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是啊,比如...发簪之类的。”

  在游戏里,当做完神里绫华的传说任务之后,她就会送给玩家一样名为【白鹭流光之簪】的道具。

  这个道具虽然只是一个家园摆设,可它象征的意义却远比它自身的价值要大得多。

  有人把这戏称是神里绫华送给自己的定情信物,这么想其实也没错,因为在古代,女子会给自己中意的人送去发饰之类的东西。

  凉宫忧想推翻雷电将军,在他看来,废除眼狩令只不过是顺手做的事,因为眼狩令的颁布对他根本造成不了影响。

  所以,他没有拒绝神里绫华的理由,更没有蠢到放弃这么好的刷好感度的机会。

  “只是这样就可以了吗?”

  神里绫华有些意外,明明凉宫忧刚才还是一副坚决不答应的样子,没想到居然只提了这种要求。

  “的确,从你这里得到的好处,肯定远远比不过我做出的贡献。但就像你刚才说过的那样,我这么做,只是单纯的想表达自己的心意而已。”

  神里绫华刚才说过,她想从凉宫忧身上看到他对自己的心意,而心意这种东西,永远都体现在哪怕知道自己会吃亏,也肯定会为了某人而冒着风险去做。

  “原来是这样...既然如此,那就请你告诉托马,让他从我的房间里带一样东西过来吧,那个东西就放在...”

  夜晚降临,整个世界都因此而变得安静了下来。

  鲜血在地面与石壁上四溅,惨叫声也此起彼伏,那是凉宫忧正在毫不留情的屠杀着一队野伏众。

  衣服和武器上都沾满了他们的血液,凉宫忧在解决完所有人后径直离去。

  他没有回藏身地,而是来到了一处地势很高的地方,这里的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远处平原的光景。

  那里有一个村子,村子的规模不大,满打满算也只有不到三百户人家,其中大多数都是老人与孩童,青年们因为要工作,所以都搬到城里去住了。

  此时的村子里,几乎每一家都点起了灯,平原之上,也只有那里才能看见光亮。

  之前被凉宫忧解决掉的那队野伏众,他们就是准备去洗劫村子的,只不过还没到地方就饮恨黄泉了。

  凉宫忧不否认自己是知道这件事所以才出手的,可他绝对不会为了保护那个村子而特地去做这件事。

  只是顺路到这里,只是为了获得积分而出手,他之所以不去屠掉那座村子,是因为他根本就看不上村子里的人。

  只有老人和孩子的村子,就算人口有一千人也只能获得不到一千五数量的积分。

  而且,如果发生了屠村事件,那必然会引起幕府的注意,到时候说不定还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回想起白天的事情,自己和神里绫华的对话,似乎在不知不觉间,他变成了一个会为了心上人而赴汤蹈火的人设。

  怎么说呢,因为穿越之前就是这样,所以他倒是不怎么讨厌这样的自己。

  “为了喜欢的人而去做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个专情种呢。”

  像是自嘲一样的低喃一声,凉宫忧从高处跳下,没过一会儿就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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