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替你老婆出这份钱是天经地义。
我也不会矫情地说不要。
但我又不想耽误你们的前途。
所以我的决定是,这1000万你先不用急着给我。
放在你那里。
算作我的股份。
你们公司,我占一定的股份。
这样等你们公司做大后,每年给我分红就好。
我只要分红权。
不要投票权。
也就是说,我不会影响公司的决策。
我股份的投票权还是给了你左光荣。
他仍然是公司的绝对控制人。
左光荣很高兴。
连声说这个办法太好了。
这真是一个目前来说,对双方都更合适的办法了。
他决定,在他的股份中,拿出10%给我。
只是左光荣特别强调。
他们是互联网公司,是创业公司。
最开始的几年,是很难实现盈利的。
都是在积累用户,拓展业务,开拓市场的阶段。
不只是他们。
很多电商公司、网约车公司,最开始的几年,也都是处在烧钱引流的阶段。
因此刚开始,我可能拿不到一分钱的分红。
问我这样还愿意吗?
我说,我愿意。
因为我很看好你们。
我觉得你们以后一定会成功的。
我相信,我现在投入的这1000万,以后一定能得到更多的回报。
可能是1000万的五倍、十倍。
我说的不是客气话。
而是真心实意。
我真的相信,以左光荣和水姐的能力,他们一定能把公司做好。
投资他们,应该是一个很正确的决定。
……
事实证明。
我的投资真的是很正确的。
开始,左光荣与水姐在硅谷开的公司,确实很艰难。
因为他们是起步的小公司。
硅谷的竞争压力又很大。
所以在最初的几年,公司一直处在亏损的状态。
我自然是1分钱的分红都没有拿到。
那几年时间里面,我也有很艰难,很缺钱的时候。
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也没有把我遇到的窘境告诉过国外的水姐夫妻。
因为我还是很相信他们。
我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我相信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相信他们早晚会有成功的一天。
哪怕最后就是没成功。
我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
因为这就是投资。
投资本就是有赚,有赔的。
要是攥了就忘乎所以。
赔了就指天骂地。
那这样的心态,不合适搞投资。
只适合去银行存款。
再以后。
他们的公司果然起飞了。
而我最初投资的那1000万,变成了5个亿。
所以我之前投入的这1000万,得到的回报。
并不是五倍、十倍。
而是50倍!
……
阿曼达也一直没有离开公司。
哪怕后来公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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