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女图书馆员之死(4)_黯夜之光(尘封十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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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女图书馆员莫兰家晾衣竿里发现的素描画像,卫峥嵘同意了陆行知并案的要求,作为“10·18”系列案件的前一案,从南岸区大队调来了莫兰案的卷宗和物证,交由专案组统一侦查。

  法医老吕看了莫兰案的生物痕迹检验报告,莫兰指甲缝里发现了极少量他人的生物组织,但是并没有分析结果。1995年负责检验的人是白晓芙。卫峥嵘和陆行知去了南大找白晓芙,顺便准备将莫兰的画像拿给美术系的老师过过眼,肖像画得挺逼真,像专业人士所为,万一是美术系毕业的学生呢。

  到了南大,陆行知听霍队和老朱讲过卫峥嵘和白晓芙的往事,这回学乖了,不想当电灯泡,主动提出他去美术系,两人分头行动,这样快一点儿。卫峥嵘瞄了一眼陆行知,没有反对。

  陆行知去了美术系,找到了联系好的老师。老师拿着莫兰的画像端详了会儿,摇头说,业余的,应该没受过专业训练,你看这个人体比例,还有肌肉线条的表现,应当是自己摸索的吧。但能画到这个程度,还是有天赋的。陆行知有些失望,问这幅画是用什么铅笔画的,老师说,应该就是普通的HB铅笔。老师从笔筒里抓起一大把铅笔,都是H系列或B系列的,说,铅笔软硬不同,各有用处,HB的一般只用来起稿。

  卫峥嵘去实验室找白晓芙,推门进去就看见白晓芙穿着白大褂,正在试验台前看显微镜。卫峥嵘叫,晓芙。白晓芙抬头,看见是他,笑了笑,说,你好。卫峥嵘一愣,这招呼打得有些正式。他随即看见实验室一角的桌边坐着个小男孩,十岁左右的样子,正在写作业。白晓芙介绍说,这是我儿子,放学早,先来我这儿写作业,晚上顺便在食堂吃饭。她对儿子说,叫卫叔叔。小男孩长得清秀,像白晓芙,礼貌地说,卫叔叔好。

  卫峥嵘明白过来,凑到男孩身边,讨好地堆起笑脸,问他叫什么名字,小男孩口齿清楚地回答说,张山山。卫峥嵘又问他上几年级,张山山说,三年级。卫峥嵘勾头看看他的作业说,字儿写得真整齐。张山山望着卫峥嵘问,你是大学教授吗?他大概把卫峥嵘当成他妈的同事了。卫峥嵘失笑,从来没人把他当成过知识分子,更别提大学教授这个级别的,连忙自谦说,我哪点像教授?不是,我是警察。张山山挺认真,实话实说,我看你也不像。卫峥嵘有点儿没面子。孩子又问,你怎么没穿警察的衣服?卫峥嵘说,我是刑警,不一定穿警服。说完又换了孩子的口吻说,怕坏人认出来嘛,好好写作业。

  卫峥嵘踱到白晓芙身边,拿出莫兰案的检验报告,问,这是你经的手吧?白晓芙打开看了看,说,两年了都,怎么又翻出来了?卫峥嵘说,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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