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八十章 千年之殇,国有内疾(月票6)_独治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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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后世统计,金融业利润占据所有上市公司总利润的一半。

  纵观华夏两千年封建历史,金融业始终牢牢占据一席之地,而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放贷。

  早在东周之时,便出现了华夏第一起“天子违约”的事件,便衍生了沿用至今的成语——债台高筑。

  话说,公元前256年,秦国夺取韩国的阳城、负黍,逼近周王城。于是,周赧王起草诏令,分发六国,约定时间集中兵力攻秦。因当时周天子国库空虚,只好向富商大贾借债来筹集军费,许诺以灭秦后的战利品来偿还,并付利息。

  后来,秦国派大军打进周王城,周赧王降秦,被赶到伊阙南边的新城。

  众债主赶到新城向赧王讨债,已是穷途末路的周天子就只好逃进一处筑在高台上的驿馆内躲债,这处高台就被称为“逃债台”、“避债台”。

  由此可见,放贷从封建社会产生便已经存在了,甚至成为很多当权者的敛财手段。

  像齐国的孟尝君田文豢养了三千多位食客,其经济来源主要是靠放债赚取利息,而和坤的富有离不开金融产业的收入。

  据《后汉书庞参传》记载,汉安帝刘祜永初四年,东汉帝国与羌人作战,军费大增,加上连年欠收,官方积欠私人的债款达几十亿之多。汉顺帝刘保永和六年,皇帝下诏向富裕的百姓借钱,诏假民有赀者户钱一千。

  作为皇帝都成为了借贷者,可见放贷早已经融入了华夏的历史洪流之中。

  到了元朝,放贷成为国家的恶瘤,为此元廷还推出了一项措施。

  大定十三年,因为民间质典利息太高,金世宗完颜雍下令在中都、东平、真定等处设置质典库,称为“流泉”,抵押款照抵押物的七成估价,月息一分,过了二十五个月不赎回,就下架质押的物品出卖。

  只是这种措施注定无法阻止民间放贷业的发展,而将金融业务推向顶峰正是大名鼎鼎的山西票号。

  有数据表明,仅乔氏一家的票号,一年的流动资金就达到了白银八百万两到一千万两之多。乔致庸拥有票号、店铺等不下二百多处,总资产在几千万两白银以上。

  朱元璋夺取天下的时候,亦是意识到金融放贷业务的危害,故而《大明律》明确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收利不得超过三分,每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

  只是这个法律阻止不了金融业的发展,单是明朝当铺的名称便有解库、解铺、典库、典铺、解典库、解当铺、当铺、质库、质铺、印子铺等十几种,而仅河南省便有230家当铺。

  当铺最重要收入来源其实并不是利息,而是典当人到期没有将钱还回来,当铺便可以得到几倍乃至十倍的利润。

  至于当辅和钱肆的现银放贷,这终究是治民不治权的时代,不然白银不可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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