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克劳塞维茨 的《战争论》2_复活之战斗在第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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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中,双方是否希望媾和,这是随获胜可能性协大小和需要消耗力量的多少而变化的。如果双方同样希望媾和,他们的政治分歧就会得到折衷的解决。当一方希望媾和较迫切,另一方媾和的想法就可以少一些,只要双方希望媾和的想法合在一起已经达到足够的程度,他们就会媾和。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媾和想法较少的一方当然比较有利。

  我们在这里有意不谈政治目的的积极性质的消极性质在行动中必然引起的差别。纵然这种差别象以后要谈到的那样是极为重要的;但是我们在这里只能作比较一般的论述,因为最初的政治意图在战争过程中可能变化很大,最后可能变得完全不同,这是由于政治意图同时还取决于已得的结果和可能的结果。

  现在产生了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增大获胜的可能性。首先,自然是使用打垮敌人时所使用的方法,即消灭敌人军队和占领敌人地区。但是这两种方法用于增大获胜可能性时和用于打垮敌人时是不尽相同的。当我们进攻敌人军队时,是想在第一次打击之后继续进行一系列打击,直到把敌人军队全部消灭,还是只想赢得一次胜利以威胁敌人,使他觉得我们已占优势而对前途感到不安,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我们的目的是后者,那么只要消灭足够达到这一目的的敌人军队就够了。同样的,当目的不是打垮敌人时,占领敌人地区作为另一种手段也是不同的。在以打垮敌人为目的的情况下,消灭敌人军队才是真正有效的行动,而占领敌人地区不过是消灭敌人军队的后果,没有消灭敌人军队就占领敌人地区,始终只能看作是迫不得已的下策。与此相反,如果我们的目的不是打垮敌人,而且我们确信敌人并不寻求流血决战,而是害怕流血决战,那么,占领敌人防御薄弱的或完全没有防御的地区这件事本身就能带来利益。如果利益很大,足以使敌人对战争的结局担忧,那么占领敌人地区也可以看作是达到媾和的捷径。

  现在我们还要指出一种不必打垮敌人就能增大获胜可能性的特殊方法,这就是同政治有直接关系的措施。既然有些措施特别适于破坏敌人的同盟或使同盟不起作用,适于为自己争取新的盟国,或适于展开有利的政治活动等等,那么不难理解,这些措施会大大增加获胜的可能性,它们也是比打垮敌人军队更为捷便的达到目标的途径。

  第二个问题是采取哪些方法才能增大敌人力量的消耗,也就是使敌人付出更高的代价。

  敌人力量的消耗包括军队的消耗和地区的丧失,即军队被我们消灭和地区被我们占领。

  同样是消灭敌人军队和占领敌人地区,它们在目的是增大敌人消耗的场合的作用同在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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