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一百五十九章 不叫什么_地球最后一名长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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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觉得喜欢盗墓了,就像这样的刺激,爱的不能自拔。

  后又听到沈安子的说法,那只由蒙古带回的银马鞍子,便卖予一位英国收藏家手中,有人说,这是一位公爵的后裔,价格出的不低,沈安子这个家伙还狠杀英国佬。

  我不明白,人家的马鞍子怎么会卖到这么贵呢?

  我没有半点嫉妒,我又没那门,我们只是赚到了自己该赚的钱,也没办法向英国人推销,是沈安子流利的英语,让我惊叹,依然是正宗伦敦腔。

  窝在家一冬,中途接到老轩的电话,没啥正经事,只是寒暄几句。

  拿着图书馆的东西走了好几天,我们几人住进了一个小酒店。

  我们都觉得很无聊,因为我们住的地方离火车站很近,每天上班前我们都要去坐长途车到火车站。

  今天也要讨论一下我们未来的道路如何发展。

  大家都说要去盗掘一座墓。

  就是这么各奔东西,或者不断的一起盗墓。

  我们几个人都很有想法。

  我现在对盗墓这一行都有几分好感,忙里偷闲去个古墓,就够了,咱们几个花了好几年时间,日子也过得滋润了一些。

  我认识雷格家,他的家守在几英亩鸟不拉屎沟边地上,一年出来的食物,也足够吃饱穿暖。

  他的父亲在一家工厂里当车工,母亲和他一样,在一家小杂货店当学徒。

  大勇这厮,倒也没啥心眼儿,我到了雷格还走了的地方,这家伙肯定要出席。

  我想了一下,还是叫他去吧。

  老轩现在还没敢开口,他和彪子哥一块儿收集甜草、倒腾羊毛还可以赚很多。

  我跟他们谈谈自己的看法,雷格并不反对。我走了他也会加入的,无后顾之忧。

  老轩打量着我,又见大勇,嘴角抽了抽,亦未作出决定。

  他是个典型的“铁腕”男人,他有一个非常强大的大脑。

  大勇看了看老轩,等着这家伙来拿主意。

  “张子,你的意见是?”

  老轩问道。

  “我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干的,总不能和彪子哥收羊毛,抢他的生意吧。”

  当时我觉得彪子哥做生意是非常来钱的,羊毛走一趟下来可以赚八千一万。

  他说他做羊毛生意是很有前途的。

  外人看来是一笔大买卖。

  “老轩!你在哪里?你有什么看法?”

  大勇打量着犹豫不决的老轩。

  “我无所谓,大家同意我就参加,一个人喝酒都闷,天天和你们在一起,也快活。”

  这是个典型的酒徒。

  这家伙还在,一点儿心眼儿都没有。

  “跟你们说吧!就你们狗日老轩把我拽上了路呀!”

  大勇训斥老轩。

  “我没有拉着你啊,你爱去不去,我还不稀罕呢!”

  “你这是在开玩笑吧?!”

  老轩嘴上依旧不饶人,得过且过地卖乖。

  大勇口头上答应着,老轩这厮也讽刺大勇。

  两人关系绝佳,平日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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