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一十章 诘问_混在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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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上来一个五大三粗的刽子手,一看就是衙门里头做惯了的好手,也不插标,也不宣布什么罪状,就这么提着半人长的鬼头刀,照着脖子砍下去。

  “咕噜咕噜”几十颗人头在地上一阵乱滚,无论是逃难的百姓,还是本地的民众,都吓得脸色发白,而那些有点身份的官吏们,更是两腿战战、面无人色,这是做什么?立威,立给谁看,绝不会是那些温顺驯良的百姓!

  在大宋处决人犯可不是后世影像中的那样子,包龙图大喝一声,龙头铡直接落下,尸首分离,大快人心,而是要经过很复杂的复核程序。特别是大案要案,所要经历的审核就更多,往往人犯会在牢里过上好几年,说不定哪天就能逢上大赦之类的,给免了死罪,而他们,居然不经审判,不经上诉,不经三司,就这么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一次杀了好几十人,还全都是胥吏。

  更荒谬的是,杀人的是广西路的禁军,死的却是荆南路的人,这是要做什么?没人敢深想下去。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地的尸体,直到他们的家属突然之间反应过来,在大哭着打算扑过去的时候,被周围的禁军军士拦在了刀枪之后,那个汉子看了他们一眼,不经意地眉头一皱。

  “家属收监,追赃,追不出来的,流放,不得上籍,年龄太小的,交官府收养,另册登记。”至少多少算小,他没有说,都头也没去问,朝着那个方向一扬手,原本负责行刑的军士分开人群,将那些嚎哭不已的家属全都押向了城池的方向。

  等到事情做得差不多了,汉子将那个小册子收入怀中,举起脚下的一个大喇叭,就这么站在原地开始了新一轮的鼓动和宣传。

  “乡亲们,无论你们是从哪里来的,进到广西的地界,就要守这里的规矩,大宋的律法不必说了,咱们这里还有自己的规矩,守不了的,想到哪里去都随便,但是请离开广西路。”

  “规矩不多,只有这么几条,但是一定要听好记住了,否则哪天掉了脑袋,不要来喊冤枉。”同样的话,汉子每天都会讲上数遍,而这些规矩,并不是只为了约束外乡人,本地人也是一样。

  “恃强凌弱者,杀!”

  “贪赃枉法者,杀!”

  “欺凌妇孺者,杀!”

  “勾结鞑子者,杀!”

  没有司法解释,没有减刑或是宽宥的余地,简单粗野的条款,再配合地上那几十具身首分离、血肉模糊的尸体,起到的震憾作用不言而喻,这样的宣讲,广西各地都在展开,任是谁都明白,现如今已经与往日不同了,什么样的情形下才会用重典?乱世!

  元人逼近,乱世来临,百姓最害怕的不是战火,而是失去了秩序,那样意味着人身安全没有了保障,弱肉强食的世界,法律早就失去了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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