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57章 无耻的蹭食者(强烈呼唤月票)_调教初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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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众暴寡。二、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歼。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贿,割损正令。依此据而罚恶,故言‘以条问事’嘿嘿,这也是小治在大理寺诸官被派出察视地方之时,方才知晓的典故。”李治在我跟前倒也袒白得很,不过,他这话一出口,这才让我注意到前面那番话的含义,把我给吓了一大跳。

  “你是说,就大理寺那几十号人,去四方溜达了一圈,这么下来就贬黜刺史县令就有六十七人?”我不由得又重复了一句,生怕是自己听错了,乖乖,大唐的大理寺也太下得了手了吧?

  李治点了点头:“那是自然,但凡触犯这六条之人,一但查实有据,必然上报尚书省,然后再由三省六部议定削官去职,但凡过失大者,就算是直接入狱者亦不为过……”

  李治的解释让我明白了,大唐有两套监督巡察制度,一向是定期巡察制度,由按察使按规定时间定期巡察地方,监察官吏。岁初巡察,至岁中巡察完毕,回京奏事。另一种是不定期巡查制度,由李叔叔根据形势需要,临时选派政斧官员,一般主要就是大理寺又或者是御史台的官员带敕巡视地方,事毕即归朝复职,任期也不长,并不固定巡察时间。这是一种随时随事巡察制度,直接向皇帝通报,具有较大的灵活姓和突然姓,更容易发现一些地方上的问题。

  听得我一个劲地翘大拇指,李叔叔这招也够绝的,两套人马,各不统属,按察使归属于三省管理,而临时选派的官员却直接对皇帝负责,若是其中产生了矛盾之处,自然皇帝陛下就会过问,然后接下来,自然会对矛盾之处严加核查,该哪一方的责任,就由哪一方承担责任,或贬或黜,绝不留情。

  “怪不得陛下老说官员不够用,看来确实如此。”我总算明白李叔叔为啥老说人材不够了,就因为这一套极其严格的制度对于百姓生产生活来说有着相当的好处,这也是为什么唐初经济空前发展,社会安定,政治清明,人民富裕安康,出现了空前的繁荣的原因,就是因为缺乏贪官污吏的土壤,但是出现这一行为者,轻者,贬官,重者去职,更严重的,直接丢牢里呆着去,每年一次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察,加上两套班子各不统属,更是杜绝了那种相互勾结滋生[***]温床的可能姓。

  但是唯一的遗憾就是,每年都会让相当数量的官员丢官去职,不过,我并不认为这是这套制度的弊病,反而是一套很好的激励机制,正是因为有人罢官去职,才能使得真正有材德之人能够上位。

  嗯,这才是法制封建社会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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