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8章 严守公司规章制度_剑灵同居日记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我就算闭着眼睛用手指甲也能打五个商斓妃。”

  “……”沈轻茗被噎得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李朝露在旁边听得虽然不甚理解,却也知道照搬商斓妃前辈的成功之路是不可能了,便问道:“王九先生,还有其他可供参考的案例吗?”

  王九想了想:“如果商斓妃的道路走不通,那可以参考赵月鸣的道路,她虽然不是首富,但一生不为钱财忧愁。”

  “诶诶,有什么诀窍吗?!”

  王九说道:“她是九州第一美女。”

  “……”在场几人顿时闭嘴,感觉这话说了和没说一样。

  王九解释道:“你们误会了,九州第一固然可以赚钱,但第二第三也不是说就会饿死。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喜欢你,无论你做什么都可以挣到钱。”顿了下,王九指了指自己,“比如我,已经通过一张肖像画赚到了五百灵石。”

  李新宇哀叹:“我又没生你那么好看的脸!”

  王九认真地说道:“并不是只有好看才能被人喜欢,反过来说,仅仅好看,也不可能被很多人喜欢。”

  沈轻茗皱着眉头:“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如果你们真的那么想发财,可以考虑成为偶像。”

  ——

  一群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为了发家致富独立自主,毅然决然成为偶像……这样的故事,无论怎么看都显得太过匪夷所思了。

  所以当王九说出了他的想法时,并没有得到热烈的回应。

  “首先我要问,什么叫偶像?”沈轻茗提问。

  王九说道:“被很多人关注和喜爱,并以此谋利维生的人就是偶像。而被人关注和喜爱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最基本的要素就是投其所好。表演人们喜爱的艺术节目,说出人们喜欢听的台词,装扮成人们喜欢的模样……做出诸如此类的举动,吸引到人们的关注后,再从他们手中套取资源。”

  沈轻茗听得不对劲:“这不是戏子吗?”

  王九纠正道:“不同的,戏子通常是指有一定艺术表现能力的专业人士,而偶像不需要艺术能力,只要能引起关注和喜爱就可以。”

  “那不是连戏子都不如吗!”

  “那么,你会演戏吗?”

  “……当然不会。”

  “所以你只能成为偶像了。”王九认真地说道。

  沈轻茗几次开口想要说些什么,却如骨鲠在喉,半晌后才说道:“你现在这么受人欢迎,为什么不是你去做啊!”

  王九说道:“我并不缺钱。”

  “……”这个无比强大的理由顿时秒杀了沈轻茗。

  倒是李朝露若有所思:“王九先生说的确实有道理呢,至少据我所知,粉丝会的妹子们为了自己喜欢的人物,真的舍得花钱的,单我本人这几年就陆续花了一千多灵石了……”

  李新宇惊恐莫名:“一千多灵石?你从哪儿……天呐,你的修仙储蓄金!你把所有的压岁钱和修行的药材钱都拿去追星了!?难怪每次娘亲考核进度,你都只是勉强达标!以你的天赋本该更好的!”

  李朝露小脸一红,但立刻竖起眉毛:“关你什么事!不许说出去,不然打死你!”

  在狠踩了死胖子几脚后,李朝露又提出问题:“王九先生你的意思是,由我们来培养一个偶像,并从中牟利吗,但是咱们要找谁来作偶像?当然,如果王九先生你肯担当此重任,我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帮助你……”说到此处,李朝露双眼中的星光已经堪比璀璨星河,白嫩的喉咙也上下滚动着,仿佛在吞咽什么。

  王九却认真说道:“我作为公司董事长,根据职责是不负责具体业务经营的。”

  “诶,好可惜啊。”李朝露惋惜不已,但随即警醒,“等等,如果按照公司章程来说,负责具体业务经营的人是……”

  王九点头:“是的,是公司总经理。”

  说完,王九看向沈轻茗,令后者毛骨悚然。

  “你,你要干什么?”

  “要你成为偶像。”

  请收藏:https://m.cpafarm.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